当前,大口径方管行业负债率明显高于工业整体水平,钢铁企业财务负担加重,部分企业债务风险加大,去杠杆势在必行。目前,大部分债转股协议都是“明股实债”形式,往往表面上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实际上却增加了大口径方管企业的财务成本。下一步,应通过增股还债和增股投资模式,真正解决债转股“落地难”问题
继大力去产能之后,去杠杆成为钢铁业攻坚重点。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第六届中国钢铁技术经济高端论坛上表示,截至目前,本轮大口径方管行业债转股已签订框架协议的规模约1500亿元。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负债率逐步下降,今年7月份已降至69.9%。
稳妥降低杠杆率
当前,钢铁行业负债率明显高于工业整体水平。截至今年7月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75%,全国规模以上工业负债率为55.8%。分行业看,41个大类行业中有8个行业负债率高于60%。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负债率为65.87%。
钢铁业的高杠杆问题由来已久。相关机构提供的材料显示,2000年以后,我国钢铁业资产负债率逐步上升并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中,2001年至2007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长期维持在60%以下,平均为54.85%;2008年突破60%以后,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
高杠杆使得大口径方管企业财务负担加重,部分企业债务风险加大。2001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财务费用约为69元;2016年吨钢财务费用约为141元,较国际金融危机前吨钢增加一倍。有业内人士自嘲,大口径方管业在为银行打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7个月,大中型大口径方管企业吨钢财务费用约130元,降幅较为明显。这种变化凸显了去杠杆的成效。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截至目前,已有中钢、武钢、马钢、安钢、南钢、酒钢、鞍钢、河钢、山钢、太钢等10家钢铁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债转股框架协议,总金额约1500亿元。
在本轮钢铁行业债转股过程中,中钢案例备受业界关注。2016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与中钢集团签署《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金融债权人债务重组框架协议》,按照“留债+可转债+有条件债转股”的模式,对600多亿元债权实行整体重组。第一阶段,对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重组,分为300亿元留债和300亿元可转债两部分。其中,可转债部分由中钢集团成立新的控股平台向金融债权人发行,可置换金融机构债权人非留债部分对应的债权,使中钢的债务得以缓解。第二阶段,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转债持有人逐步行使转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