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今年下半年,包括钢铁、焦化、化工、纺织印染等在内的13个行业将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根据相关文件,京津冀及周边“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时间表比全国更提前。这些地区的炼铁、炼钢、轧钢行业须在今年内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他地区在2018年底前完成。
环境保护部近日接连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2017)(以下简称“钢铁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 847—2017)(以下简称“水泥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排污许可名录》)等文件。平板玻璃、纺织印染、氮肥工业相关政策也已征求意见。
有证无证区别很大
钢铁企业5000余家,“无证”企业将作为化解产能的重中之重
以大口径方管行业为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钢铁企业约有5000余家,其中有炼铁、炼钢能力的企业650家,独立轧钢企业4350余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炼铁、炼钢企业分别有105家、70家、5家。有基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排污许可名录》将烧结、高炉、轧钢等都算在钢铁企业范围内,具体的企业数量还需进一步统计。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将作为大口径方管企业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环境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大口径方管企业必须持证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实现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对于无证排污或违证排污的钢铁企业,将受到按日计罚、停产等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