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我国钢铁去产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在2016年全年化解过剩产能6500万吨的基础上,2017年截至5月底,全国共压减粗钢产能4239万吨,达到全年5000万吨目标任务的84.8%,全年超额完成任务已毫无悬念,可喜可贺。
然而,各地在大口径方管去产能中,也出现了一些政策一刀切的走偏倾向,特别是“扶优”不足,“倒洗脚水把孩子也倒了”的做法,导致先进产能、优质企业和整体行业的发展面临风险,不利于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科学执行去产能政策,“扶优”与“去劣”同步,去产能而不是去企业,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钢企面前的紧迫课题。
钢铁去产能主要有哪些一刀切的倾向呢?
一是高炉“一刀切”导致优质产能面临被淘汰风险。
一些钢铁大省仍存在较重的压减任务,为完成去产能目标,这些省份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往往高于国家。如河北提出,2017年年底前淘汰45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40吨及以下转炉,高于国家4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30吨及以下转炉的淘汰标准,不仅使省内一些先进产能面临被淘汰风险,也导致全国范围内化解产能不均衡,有些地方先进的产能“去”了,其他地方落后的产能还存在。
二是有保有控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优质企业发展受阻。
钢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来已久。尽管今年多部门提出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产能过剩产业中有市场、有竞争力但暂遇困难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优质钢企受到银行系统严控产能过剩行业信贷规模的限制,资金紧张状况并无改善。如,近年来邢钢信贷规模平均收窄了13%,且放款拖延。这种不考虑大口径方管企业资质,直接停贷、抽贷、限贷的“一刀切”做法,使优质企业发展受阻。
三是把电炉炼钢与“地条钢”混为一谈,使企业先进工艺装备造成损失。
国家规定依法彻底拆除生产“地条钢”用的中(工)频炉主体设备,中钢协明确铸造行业采用感应炉作为熔炼设备生产各类铸件产品,不在关停拆除之列。但一些地区主要用于铸造的中(工)频炉也被拆除,50吨以上的大容积高效节能型电炉也被淘汰。电炉炼钢可以循环利用废钢原料,缓解铁矿石进口依赖的局面,有利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而将电炉炼钢与“地条钢”等量齐观的做法,不仅对大口径方管企业先进工艺装备造成损失,也对行业发展产生误导。
由此,笔者呼吁,大口径方管去产能政策切切不能走偏。为科学有效地做好钢铁去产能工作,促进大口径方管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要建立“扶优”与“去劣”同步进行的长效机制。在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建立以环保、能耗、技术、质量安和全等标准为主的综合评价体系,倒逼落后和无法达标的产能加快退出的同时,对于达标准、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政策扶持,以提质增效。此外,充分利用国内废钢资源,在税收、电价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废钢循环利用,促进行业冶炼工艺转型升级和循环绿色经济的发展。